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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特师附小24小时交互栏目信息巡查制度
发布人:王梦晓  发布时间:2009/11/23 12:42:52

为加强和改进校园网的建设与管理,给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快捷高效、健康安全的网上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的空间和环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
1、凡校园网主页上开办了互式栏目的,每个栏目均须明确专门的信息安全管理员;

2、各栏目信息安全管理员须每日定时巡查栏目内信息,敏感时期按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值守。

3、信息安全管理员如发现校园网各栏目内出现有害信息,须在保存好有关记录后立即删除有害信息,并及时报校园网信息中心。信息中心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,必要时协助有关部门查证。

4、建立与公安机关联系、报告制度,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投递有害垃圾电子邮件的IP地址和有害垃圾电子邮件含有的特征关键词,并保留电子邮件地址和相关记录。

5、信息安全专管员每天定时对校园网交互式栏目进行巡查、监管,必要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值班。

6、信息安全专管员在发现或接到有关有害信息的报告后,要认真做好详细情况记录,并按程序逐级上报。

7、对公安机关公共信息安全监察部门确定需查证的案件,信息专管员要认真协助调查,并做好详细记录,必要时须提交书面调查报告。不得拖延、推委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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