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家长:
现将南京市教育局、市财政局、市民政局《关于印发<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>的通知》(宁教财[2017]23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阅读领会文件精神,符合相关政策,请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及时上报至班主任处,以便学校开展申请工作。
附件:关于印发《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的通知(宁教财[2017]23号).pdf